通知公告
时间:2026-10-30 11:08:11 阅读量:
作为学校最早办学的4个教学单位之一,国际经济与政治学院肇始于1958年江西财经学院的贸易经济系,1995年更名为国际贸易系,1998年7月组建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09年6月更名为国际经贸学院,2024年10月更名为国际经济与政治学院。学院设有江西财经大学“一带一路” 研究院、大宗商品国际价格研究中心、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全球治理与亚太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深圳)4个研究机构,拥有1个博士点(国际贸易学)、2个硕士点(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4个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备注 |
020206国际贸易学 | 0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 袁红林、吴朝阳、黄先明、蒋含明、涂远芬、邓军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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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跨国公司与国际直接投资 | ||||
03、数字贸易研究 | ||||
04、大宗商品贸易研究 |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博士生
1.基本条件: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条件: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外语水平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成绩≥80分(新分制≥4.0分)或雅思(IELTS)成绩≥6分;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50分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60分;
(3)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4)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英文学术论文1篇;
(5)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
(6)其他语种外语水平应达到与上述英语水平相当级别。
3.科研条件
(1)非定向就业申请人应符合以下科研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②参与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③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④参与并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⑤参与并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⑥其他创新性成果或实践成果(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2)定向就业申请人(高校(含高职)专任教师或科研机构专职研究人员)应符合以下科研条件之一:
①在我校科研处认定的 CSSCI 或 CSCD 核心库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1 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第一获奖人);
③主持省级纵向科研项目一项(不含教育教学类)。
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外语及科研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5.对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QS世界大学排名或软科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的申请者,可不受科研条件限制。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1.招生对象:江西财经大学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硕士在学期间,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分的记录;
(3)创新能力显著,科研潜力突出;具有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合作和团队管理能力;
(4)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5)有从事学术研究的强烈意愿和攻读博士学位的强烈渴望,并具有清晰的学术研究计划
(6)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外语水平条件之一:
①托福(TOEFL)成绩≥80分(新分制≥4.0分)或雅思(IELTS)成绩≥6分;
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50分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60分;
③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④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英文学术论文1篇;
⑤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
⑥其他语种外语水平应达到与上述英语水平相当级别。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学校和学院的具体报考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1日-11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逾时将无法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报名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1)专家推荐书2份(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2)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a.硕士研究生证;b.《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获硕士学位者:a.硕士学位证书;b.研究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c.硕士学位《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获得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于11月25日前以顺丰快递方式寄出(请勿通过顺丰同城急送方式),寄送时间以快递单上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便于考核,所有报考材料不得装订、胶装,纸质材料逐一放入自备信封以顺丰快递方式寄出,寄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国际经济与政治学院307,收件人:胡老师,电话:181****2386。
同时,以下所有材料均以PDF电子版文件格式用压缩包文档方式发送至邮箱:63469979@qq.com,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统一为(专业+方向代码+姓名)。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a.硕士研究生证;b.《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硕士学位者:a.硕士学位证书;b.研究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c.硕士学位《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3)获得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学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前置学历):
(1)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
(2)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
(3)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士学位《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5)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政审表及其他能证明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的材料。
8.其他材料
(1)附件1:《2027年博士招生考生科研能力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3)硕士期间成绩单(学院盖章确认);硕士生学位论文(提供论文纸质版,在封面上导师签字并学院盖章)。
四、考核
(一)材料评议
成立不少于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的材料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满分100分。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1)专家推荐意见;
(2)硕士期间课程成绩;
(3)学位论文水平;
(4)证明科研和专业能力水平的成果评价;
(5)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思想政治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价。
材料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材料评议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1:3的差额比例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成立不少于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面试(其中综合面试是必要环节),总分100分。
(1)专业基础考核(30%):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通过PPT讲解学术论文论文选自《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期刊上近三年发表的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主题论文。每位考生讲解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围绕报告所涉学术内容开展质询与提问,分值100分。
(2)综合面试(70%):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采取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包括两部分,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学习经历、研究基础、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2.专业能力测试:考生现场抽取一道题,现场口头作答。综合面试得分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小组三分之一以上评委认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发现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身体和心理健康不符合学校规定的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本批次候补录取考生的候补资格在第二批次博士招生报名前有效,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批次的招生。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含报名号、姓名、综合考核成绩、专项计划名称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报考学术学位博士专业的定向就业申请人需为高校(含高职)专任教师或科研机构专职研究人员,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位点招生计划的50%。
(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规定时间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国际经济与政治学院,收件人:胡老师,电话:1817401238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四)本办法如与学校当年招生政策有冲突,以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校纪检监察机关、研究生院将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督查督导,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申请人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我校博士研究生;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学院咨询方式:0791-83976917,学院监督电话:0791-838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