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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试卷评阅技术规范

时间:2022-06-24 18:28:26  阅读量:

江西财经大学试卷评阅技术规范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科教学评估检查的重要原始教学文档。为了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工作,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江财教务字[2004]4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体要求

1.态度认真。教师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减少阅卷误差,杜绝人情分。

2.安全完整。确保试卷安全完整,评阅试卷之前应清点试卷份数,评阅试卷后完整移交。

3.记分清楚。评阅标记和分数必须书写工整、准确、清楚,且试卷中的每道试题都要有阅卷痕迹。

4.集体阅卷。由不同教师承担三个及三个以上教学班,按相同教学大纲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组织教师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集体阅卷,并进行试评。

二、评阅标记

5.统一符号。试卷评阅必须采用统一符号,不得在卷面上作特殊记号或出现与试卷评阅无关的字迹,保持试卷的整洁。

6.笔记颜色。试卷评阅一律用红色笔迹。

7.记分数字。试卷评分采用阿拉伯数字,记正分, 不记负分。完全答错的或未答的题,记“0”。

8.判卷标记。对于选择、判断、填空等标准化试题,正确的标记“√”,错误的标记“×”。

9.更改标记。更改卷面评分使用双横线划去原分数。

三、记分方法

10.题首记分。所有大题须在题首标出实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如遇大题内有若干小题情况,则应在每小题题末标明该小题应得分。同时,在该大题题首标出汇总后的大题总分。大题总分用圆圈圈起来,与小题得分区分开。

11.要点记分。论述、综合分析、写作、计算、证明、编程、设计等单个题目分值较高的试题,评阅时须依据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给出要点分、步骤分。

12.不标小分。选择、判断、填空等标准化试题,只需判断对错,给出大题得分,无需给出小题分数。

13.卷首总分。试卷首页记分栏必须有各大题实得分和最后总得分。每道大题得分和卷首记分栏中对应的得分要一致,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大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得在卷面上体现。

四、阅卷签字

14.签名位置。流水阅卷的课程每份试卷首页记分栏各大题实得分由阅卷人签名,总分处由总分人签名。非流水阅卷课程每份试卷须阅卷教师在总得分处签名。

15.改分签名。卷面上记载的成绩原则上不许涂改。如确需订正,要由原阅卷教师在原来成绩上划双横线,另写正确的成绩,并在更改处签全名。

五、试卷评阅的复核

16.阅卷复核。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试卷评阅的安排和复核工作。

17.复核重点。复核工作重点检查阅卷教师是否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批阅试卷、各大题的题首得分是否与各小题得分和一致、总分统计是否正确、是否有误判或漏判现象、阅卷教师是否签名、得分更改处是否签名。对高分和卷面得分在60分左右的试卷,要认真和细致地复查。

18.复核签名。复核教师须在卷首“复核人”处签名。

19.复核反馈。复核教师在复核过程中详细记录复查情况。复查结束后,应向阅卷教师反馈评卷不合规范之处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其它

20.特殊情况。教师在试卷评阅过程中发现新问题(如先后出现两种笔迹、前后字迹不一致,或出现雷同试卷),应及时上报相关教学单位,统一研究解决。

21.问题追责。如发生教师评阅试卷马虎,致使出现多次阅卷错误或漏改、漏登、错登学生成绩的;丢失试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未经正常程序而随意评定、改动成绩,造成学生成绩严重失实的等情况,将按照《江西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问责制度(江财教务字[2004]3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审 国际经贸学院团委书记周妍 联系方式:079183816630二审 国际经贸学院党委副书记 马李琛三审 国际经贸学院党委书记廖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