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国际经贸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12 22:08:57  阅读量:

​​  根据2020年全国研究生综合素质面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和《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二)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按需择优、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吴朝阳

  成员:许统生、胡建国、黄建军、廖勇勇、余昌龙、汤晓军

  (二)招生录取工作检查组

  胡建国、廖勇勇、黄先明

  (三)协调保障

  胡小芳、郭冰

  三、考试方式

  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疫情形势、根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求,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素质面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四、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2020年6月14日(周日)下午13:30——17:30。

  面试地点:麦庐园校区第3教学楼M3403。

  五、综合素质面试内容

  (一)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构成与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值为300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数和单科分数均达到我校划定最低分数线后,再按照初试成绩除以2、加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缺考考生不具备综合素质面试资格。初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最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无效,不具备录取资格。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依序确定录取资格。“少骨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资格。

  (二)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的遴选

  1.博士研究生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组至少应由5人组成,成员应为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数不足时,专家条件可放宽至具有正高职称的专职教师。面试专家的遴选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负责。

  2.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判决的专家实行回避制。

  3.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对专家名单具有保密义务。综合素质面试专家不得对外泄露本人的面试专家身份。

  (三)综合素质面试的流程与要求

  1.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考生当场从复试题库中抽取1道专业题,即问即答。考生回答问题必须简洁明快,重点突出。面试专家可以针对回答问题的情况,继续提出问题,进一步考察考生对问题关注和研究的深度。

  2.综合素质面试专家进行实名制打分,并对面试评分结果的公平合理性负责。

  3.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综合素质面试环节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4.学院现场监督员在综合面试现场进行监督。

  5.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由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和现场督查员签字确认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综合素质面试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1.为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院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计划安排及调整、综合素质面试考生信息(对专项计划考生情况要进行说明)、拟录取信息等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予以公开。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综合素质面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院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通畅。以下为考生咨询及申诉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63469979@qq.com

  电话号码:83976917

  受理部门:国际经贸学院

  通讯地址: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大街169号国际经贸学院

  (五)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1.学院招生录取督查小组应加强对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办法、综合素质面试组织工作、招生计划执行、专项计划执行、信息公开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考生提出的异议、申诉和举报。要认真落实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招生录取行为的信访做出处理并给予答复。

  2.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抵制不正之风。对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个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情况下,原则上在应用经济学学科内其他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最低分数线要求且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本一级学科其他专业。未申请调剂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资格。

  (二)调剂方案认定

  学院事先将本专业的调剂方案由专业所在单位分学位委员会认定,报研究生院审核,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后,方可实施。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