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国际经贸学院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制度

时间:2013-12-07 00:00:00  阅读量: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在学院分团委的指导下,由社管委组织,各社团理事会主持。

第三条  换届选举时间:社团换届选举定于每年五,六月份统一换届,社团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及理事会。

第四条  社团换届程序:

一、社团换届程序:

(一)社团换届需至少提前一周向社管委组织部领取、填写并上交《社团换届申请表》,经批准方可进行换届。

(二)经批准允许换届的社团,社团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由社团1/5以上会员提名、理事会(包括会长,副会长等负责人)提名、指导老师提名、产生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产生之后,三天内向社管委组织部领取、填写并上交《社团负责人候选人资格审查表》及相关竞选资料。社管委组织部将按相关章程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具体审核过程:社管委组织部派出专人通过与候选人接触,向社团负责人,指导老师,部分会员及候选人所在分团委进行调查访问,以进一步了解候选人的具体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社管委常委会提交候选人报告,社管委常委会复审。复审合格后提送社团换届大会。

(三)校级社团须正式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前三天通知社管委,社管委将派遣人员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无社管委人员在场,选举结果无效。

(四)社团换届选举须召开会员大会。由于各社团的规模、注册会员人数等存在差异,现做以下规定:

1.会员数100人(含100人)以下,换届选举需有 3/4 以上会员出席,方可进行选举。

2.社团会员数100人以上,换届选举需 2/3 上会员出席,方可进行选举。

不足人数规定的,会议决议无效。

    (五)社团换届选举时,原理事会成员务必全部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在选举前三日向社管委组织部提交书面请假条,经批准方可。  

    (六)理事会成员、会长产生办法:

1.会长的产生办法。由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即得票多者当选),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任会长候选人三名。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第二轮选举。

2.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由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即得票多者当选),从候选人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新一届理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取足为止。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第二轮选举。

(七)选举结果须三日内予以公示;并向社管委组织部领取、填写《校级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及时报送社管委组织部归档。

第六十四条  若社团出现由于理事个人或内部调整等原因,使得社团需要在规定时间(5.6月)以外进行增补、更换理事或更换会长的情况时,则按如下操作:

(1)社团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社管委组织部上报社团理事会具体情况,由社团1/5以上会员提名、会长提名、理事会讨论提出候选名单,每一候选职务候选名额至少2人。在候选名单确定后,向组织部领取、填写并及时上交《社团负责人候选人资格审查表》,社管委组织部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2)选举形式采用理事会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的形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选举需经社管委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3)以上方式产生的为非正式选举产生人员。在日常社团活动中,其职务名称前必须明确“代”字样(如“代会长”),以区别于正式选举,其工作职责与正式职务基本相同。 

(4)以上方式产生 “代理事或代会长”之后,社团需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社管委批准,批准后三天内在社团内部向会员及时公示。

(5)此办法产生的非正式理事,成为正式理事需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以等额选举的方式2/3以上会员通过方可当选。

第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