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研究生分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1-11-05 15:22:35  阅读量: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我院分会章程建设,推动分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依据《江西省研究生联合会章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国际经贸学院研究生分会组织章程的起草、修订、审议、核准、备案。

  第二条

  章程是分会组织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国际经贸学院研究生分会组织应当以章程为依据,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第三条

  研分会组织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学校章程为依据,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

  研分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分会组织是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研究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国际经贸学院研究生分会组织要坚持以研究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分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分会组织章程中要明确提出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第二章成员

  第五条

  研分会组织成员的组成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承认分会组织章程,均为分会组织员。分会组织员有权对分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有权参加分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分会组织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分会组织员须遵守分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分会职责

  第六条

  (一分会干部是研究生的骨干和杰出代表,应竭诚为同学服务,代表研究生的利益,反映研究生的意愿,充分发挥研究生与学院的联系纽带作用。

  (二)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各项工作,确保研究生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三)由主席主持研究生分会的工作,副主席协调开展工作。

  (四)讨论和处理研究生分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研究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五)及时传达校级研究生会通知,确保学院工作顺利开展。

  (六)讨论并通过研究生分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

  (七)研究生分会设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

  (八)研究生分会和学院研究生会(本科研究生会)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研究生组织,在学院的领导和组织下,各自开展工作,有涉及全院同学的活动时,研究生会和研究生分会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各部职责具体如下:

  (1)办公室

  研分会“纽带”,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对接校级相关部门,处理会会议、通知、采购、报销、材料编辑和上交等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好各类活动。

  (2)学术部

  学术部负责讲座、竞赛以及与学术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国贸学术微论坛”、辩论赛、英语演讲比赛、课题申报以及学术讲座信息的宣传、组织及签到等,重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3)宣传部

  研分会之声,负责宣传部日常工作,包括各活动前中后期宣传、文字影像采编、新媒体宣传,以及校、院的其他工作。同时建立起中外留研究生沟通平台,帮助提升各类实践技能。负责组织“ICE文化交流”、优秀毕业生归来话感受、收集分享求职就业资讯等活动。

  (4)文体部

  负责学院各种文娱活动和体育赛事的策划、组织、执行。包括院迎新晚会、联谊晚会以及其他晚会的策划组织、羽毛球赛、篮球赛、趣味运动会等,并配合好院校其他相关活动。

  第四章选拔和退出机制

  第七条

  研究生骨干的选拔及退出的条件及程序等内容。明确主要研究生骨干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明确要建立研究生干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研究生骨干,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例会制度

  第八条

  国际经贸学院研究生分会例会每单周举行一次,全体分会成员参加,在分会办公室召开,由主席主持办公室记录。

  第九条

  会议讨论本周的日常工作,并决定下周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并且各部部长汇报本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第十条

  不能到会者应向主席和办公室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主席或办公室部长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记录缺勤一次。

  第十二条

  例会成员无故会三次以上,主席或办公室部长记录,经查明后予以撤职。

  第十三条

  开会时要求会场内程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记录。

  第十四条

  按部长考核条例对各部部长出席例会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各部部长的例会出席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干部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

  考勤分(30%)

  考勤主要涉及分会集体会议和活动考勤。

  1、分会部长会议:

  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迟到一次扣0.5分;

  部长如有事不能参与会议,需至少提前两个小时给主席团请假,需要填写请假条交由各分管主席团,若实在来不及写请假条,可先电话请假,过后补纸质假条。

  注意:请假条期末进行核准,一张假条扣0.5分。

  2、活动考勤

  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迟到一次扣0.5分;

  如有事不能参与活动者,需至少提前半天给主席团请假,需要填写请假条交由各分管主席团,若实在来不及写请假条,可先电话请假,过后补纸质假条。

  注意:请假条期末进行核准,一张假条扣0.5分。

  (二)表现分(30%)

  针对一年来,主席团、各部长的综合表现评分,以百分制打分。(一学期一次)

  主席、副主席由分管会工作的老师打分,取平均值,再乘以30%;

  部长由分管会工作的老师及主席团打分,取平均值,再乘以30%。

  (三)全体会投票评分(10%)

  全体会用100分制给各位成员打分,取平均值,再乘以10%。

  (四)部门工作评分(30%)

  部门工作情况由主席团成员根据各部门活动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开展活动后需向各分管副主席递交活动总结报告,分管副主席根据主席团评价和活动报告做出考核。研究生会要求上交的各种书面材料(如:部门各活动策划、各部门活动总结、学期末的工作总结等)考核由主席团负责考核。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

  研分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党支部和主席团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第十七条

  研分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分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研分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十九条

  研分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由生活部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分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生活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分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

  研分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或收据,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生活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一条

  研分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第二十二条

  研分会举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据《中华全国研究生联合会章程》《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和《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同学从各班酝酿提名候选人,上届分会根据多数意见确定。

  三、新一届研究生分会成员、常任代表分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全体同学酝酿提名,上届分会根据多数意见确定候选人。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执行主席)由新选出来的分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或由上届研究生分会提名,经学院党委和研究生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分会多数成员的意见确定)。

  四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出席学校第20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学院研究生分会成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方式,差额为21%(应在20%以上),即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4人、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13人。

  研究生会主席团主席(执行主席)由代表大会选举出的新一届研究生分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代表、成员研究生代表大会无记名选举产生,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或等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如遇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在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六、选票应由代表本人填写,任何人不得干预或干扰。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代表,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应在同意的候选人姓名下面方格内画上“O”;不同意或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则在空格处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下面方格内画上“O”,如只写姓名不画“O”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八、在选票上不按要求画符号的视为无效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由上届分会提名,经研究生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已提名成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分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本次大会选举投票的顺序是:先由监票人进行投票,随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由计票人清点投票箱内选票张数。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计票结果时,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当选的同学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经研究生大会通过后施行。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上届分会依章程、按有关规定研究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学院党委和研究生决定。

  本选举办法,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院级全体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21年10月9日

  会议地点:老一教409

  代表数量:23人

  主要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二、听取上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大会选举;

  1、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通过监票人名单;

  (一)选举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1、清点、报告到会代表人数;

  3、候选人作自我介绍;

  4、通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6、选举新一届委员会;

  7、监票人宣布选举计票结果;

  8、宣布选举结果。

  (二)选举主席团成员;

  1、清点、报告到会代表人数;

  3、候选人作自我介绍;

  4、通过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6、选举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7、监票人宣布选举计票结果;

  8、宣布选举结果。

  (三)选举出席学校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1、清点、报告到会代表人数;

  3、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4、通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6、选举出席学校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7、监票人宣布选举计票结果;

  8、宣布选举结果。

  四、研究生代表宣读倡议书;

  五、领导讲话

  六、奏(唱)团歌。

  宣传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99jFfOe9SHC6L32C_NRq9w

  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各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研究生分会组织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我院代表人数应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学院各个研究生班级及主要研究生会部门,其中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40%,适当考虑代表中的少数民族及其他方面的比例。

  第二条研究生代表应是广大学生中的优秀代表,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刻苦、工作作风扎实,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能正确地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广大学生的意志。

  第三条代表产生的办法和程序如下:

  1.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我院研究生分会及各班级按照相应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提名并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广大同学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2.我院研究生分会对代表候选的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广大学生的意见后,按照超过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后召开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出本选举单位出席学校代会的学生代表。参加校代会的学生代表应同时为本学院会学生代表。

  3.学院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将名单报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同意后确认。

  第四条学生代表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代表权利

  1.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二)学生代表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八、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