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3-13 13:03:51  阅读量: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江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21 年第 3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

2021 年 3 月 12 日

江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项目评价、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及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科研综合改革要求,突出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和学术影响,引导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促进科研水平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力,推动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科研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以《江西财经大学权威学术期刊目录》(江财科研字〔2016〕5号)为基础,参照SCI、SSCI,A&HCI、EI、CSSCI、CSCD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等来源期刊,以及国内主要财经院校期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科研发展实际,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编制而成。 

第二条 依据学术期刊的刊文质量、学术影响等,学校将中外文学术期刊分为A+、A、B+、B、C、D、E七个等级。具体如下表。 

第三条 中文权威A类期刊确定(或新增)原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二条: 1.有博士点的一级学科可设定一个A类期刊,没有博士点有硕士点的按学科门类可设定一个A类期刊。 2.A类期刊必须是该一级学科最优秀的顶级期刊,且财经类的至少有三所排名高于我校的同类财经大学认定为相应的A类期刊或A+类期刊;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类的至少有三所985高校认定为相应的A类期刊或A+类期刊。

第四条 中文权威B+类期刊确定(或新增)原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二条: 1.有博士点的按我校在建的二级学科可设定一个B+类期刊,没有博士点的每个一级学科可设定一个B+类期刊。 2.B+类期刊必须是该二级学科最优秀的期刊,且财经类的至少有三所排名高于我校的同类财经大学认定为相应的B类期刊或B+类期刊或A-类期刊;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类的至少有三所985高校认定为相应的B类期刊或B+类期刊或A-类期刊。 

第五条 中文权威B类期刊确定(或新增)原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条: 1.B 类期刊是国内相应研究领域优秀的学术期刊,原则上是该一级学科公认排名前十的期刊。 2.B 类期刊原则上必须是CSSCI和CSCD来源期刊中排名前10%的期刊。 3.B类期刊必须是该二级学科优秀的期刊,且财经类的至少有三所排名高于我校的同类财经大学认定为相应的B类期刊或B+类期刊或A-类期刊;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类的至少有三所985高校认定为相应的B类期刊或B+类期刊或A-类期刊。 

第六条 外文权威A类期刊确定(或新增)原则,除经济管理学科外,其他一级学科最多设置5个外文A级期刊,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条: 1.A类期刊必须是具有普遍国际影响、在相应研究领域最优秀的学术期刊,原则上为所在学科SCI、SSCI、A&HCI排名前1%的期刊。 2.属于UTDallas 24种期刊和ABS 4*级以上期刊可被遴选为A类期刊(指经济管理类)。 3.财经类的至少有三所排名高于我校的同类财经大学认定为相应的外文A类期刊或A+类期刊;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类的至少有三所985高校认定为相应的外文A类期刊或A+类期刊。

第七条 外文权威B+类期刊确定(或新增)原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二条: 1.B+类期刊必须是国际相应研究领域较优秀的学术期刊,原则上为所在学科SCI、SSCI、A&HCI排名前5%期刊。 2.财经类的至少有三所排名高于我校的同类财经大学认定为相应的B类以上期刊,且为ABS4以上期刊;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类的至少有三所985高校认定为相应的B类以上期刊。 

第八条 外文权威B类期刊确定(或新增)原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二条: 1.B类期刊必须是国际相应研究领域优秀的学术期刊,原则上为所在学科SCI、SSCI、A&HCI排名前50%期刊。2.财经类的至少有三所排名高于我校的同类财经大学认定为相应的B类以上期刊;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类的至少有三所985高校认定为相应的B类以上期刊。 

第九条 学术期刊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4年更新一次。在更新周期范围内,如需对本学科B类以上期刊进行调整,由学科主要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提议,报科研处审核,最后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进行调整。调整比例不超过该学科B类以上期刊的10%。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有关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科研处负责解释。